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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全国已有3500多家法院接通‘中国移动微法院’在线诉讼平台,累计访问量超过12.65亿次。”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一组数据是中国互联网司法发展的一个剪影。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副局长何帆表示,放眼国际,中国互联网司法发展已从“跟跑”走向“领跑”。
“‘互联网司法’是经过大量司法实践总结出的一个全新概念。”李少平表示,从早期的在线缴费、视频听证、庭审网络公开,到现在的全流程在线诉讼、智能化应用、协同化办案,近年来,中国大力推进互联网司法、智慧法院建设,逐步构建起“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互联网司法新模式。
何帆在答科技日报记者提问时称,从本世纪初开始,英国、韩国、新加坡、奥地利等国就把互联网作为公众“触达司法”的重要手段。“客观来讲,中国互联网司法起步较晚,没有先发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网络强国战略全面实施,我国互联网司法在技术应用、程序规则、实体裁判等领域全方位转型升级,互联网司法发展从跟跑走向领跑,实现了弯道超车。”
李少平称,中国互联网司法领域的建设成就体现在多方面。首先是数字技术与审判执行进一步深度融合。如,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现代科技全方位应用于司法各领域。
其次,在线诉讼规则逐步成熟定型。2018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印发《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此外,网络空间司法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以互联网法院为代表,各级人民法院近年来审理了一大批具有规则意义的互联网案件,探索确立了公共数据、虚拟财产、数字货币智能作品等为新客体的保护规则;依法规范直播带货、付费点播、知识分享等新兴业态;严厉打击暗刷流量、不当采信、网络刷单、空包洗钱等网络灰黑产业,维护了网络空间秩序。
不过,中国互联网司法发展还存在不均衡、不统一的问题。何帆解释说:“有的法院已实现全流程在线办案,有的法院还存在内网外网流转不通、线上线下衔接不畅现象。有的地区司法机关的办案平台各自为阵,数据无法流通,不利于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这也充分说明,我们在推进互联网司法过程中,还有不少努力的空间。”
为此,何帆建议密切关注世界各国在互联网司法方面的实践,加强国际业务交流和研讨,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同时借鉴他国有益经验。李少平强调,要健全互联网审判制约监督机制、完善互联网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同时,要加强互联网司法人才培养,健全科技人才和法律人才融合培养机制。
此次发布会公布了12个互联网司法改革典型案例,《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也正式对外公布,并将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数字科技的飞速发展,客观上要求数字法治必须同步跟进,为数字经济发展和网络空间治理提供司法保障。”李少平称。(代小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