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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险性比赛应配符合规定数量专业人员

2021-05-27 11:02  三秦都市报

5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举行,《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修改稿)提请审议,鼓励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与全民健身活动相结合。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的修改情况汇报指出,为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增加了第十四条、第十六条,对体育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以及特殊群体参加全民健身活动予以规范。

修订草案修改稿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发掘、整理和提高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开展武术、秧歌、腰鼓、龙舟等具有民间特色的体育健身活动,推广各类民族民间民俗运动项目。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配备体育教师,根据需要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支持优秀退役运动员担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满足体育教学和学生健身需要。

修订草案修改稿明确,县(市、区)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督管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者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开展活动或比赛应当配备符合规定数量、具有相应技术资质的专业人员,使用的器材设施应当达到国家标准。(记者 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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