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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推动中医药教改与高质量发展 推行中医类专业本科生“导师制”

2021-05-26 08:18  三秦都市报

陕西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出台《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省中医药专业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制度更加完备,中医药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中医药类一流专业建设卓有成效,一流学科建设稳步推进,对陕西卫生健康事业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中向中医药类专业倾斜

到2030年,中医药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环境更加完善,终身学习制度全面实施,中医药教育和人才培养质量达到较高水平,中医药人才队伍满足健康陕西建设需要。我省将集中优势资源做大做强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等中医药类主干专业。在新一轮省级一流本科专业遴选建设中向中医药类专业倾斜,优先支持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药资源与开发等专业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布局中医儿科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全科医学)等服务生命全周期的中医药专业。

推行中医类专业本科生“导师制”,开展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传承工作,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明确师承指导教师,增加跟师学习时间。举办中医药教育高校的附属医院应设置覆盖主要临床科室的教学门诊,在见习、实习中加强门诊跟师带教。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参与在校生、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带教、授课,并将其纳入工作室建设成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评。

支持中医药大学与其他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试点开展九年制中西医结合教育,培养少而精、高层次、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人才。

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

2021级起,将中医药课程列为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和毕业实习内容,增加课程学时。在高职临床医学专业中开设中医基础与适宜技术必修课程。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应接受必要的中医药继续教育。

支持中医药职业院校面向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培养中药材种植、中药炮制、中医养生、老年护理等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技能人员。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推进中医药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建设,促进书证融合,培养培训中医药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自2021年开始,原则上停止中职中医专业招生。支持中医药院校加强对中医药传统文化功底深厚、热爱中医的优秀学生的选拔培养,将中医药传统文化、中医特殊技能等纳入研究生复试考核内容。支持陕西中医药大学成为推免生资格高校,开展中医学、中药学本硕连读学制培养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各培养单位要根据人才需求和医学教育资源状况,合理确定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招生计划,逐步增加中医(全科医学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专业医学生工作。

实施方案还对加强中医临床教学能力建设,强化中医药师资队伍建设,健全中医药毕业后教育体系,加强中医药教育质量评价,推进省部局共建中医药院校,加大中医药教育支持力度等措施进行了明确。(记者 张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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