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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省民政厅将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八项行动。
开展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实施护理型床位改造,年底前全省中心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40%,合理规划设计适老化改造与安全设施设备改造,提升敬老院失能照护能力与安全管理能力;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支持建设1000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为企业减轻负担,引导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一批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超过20件。
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给予临时救助,帮助其尽快渡过难关,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适时启动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密切关注物价波动情况,视情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会同财政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时限做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开展大走访、大排查活动,走访慰问低保、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督促政策落实。
开展“陕西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支持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建设100个标准化示范社区、100个智慧社区、300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为民服务能力水平。开展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社区万能章”治理行动,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推进减负增效工作的通知》《关于减轻村级自治组织负担的若干意见》,促进社区服务提质增效,不断提升社区服务满意度,努力做到“居民有需求,社区有服务。”
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行动。升级陕西省地名信息系统,实现地名信息上报审核网上办理,依托系统开展地名文化宣传,每周在陕西省地名信息服务系统上传2—3个地名故事。
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行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申请,可以向全国任何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窗口提出,不受户籍地限制。
开展“守护儿童、托起希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行动。争取政策突破,推动将孤儿助学政策逐步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拓展。慈善社工情暖基层行动。创建60个省级示范社区,建成300个乡镇(街道)社工站。(记者 王嘉)